结合实际,谈谈对儒家人治思想的认识(法律思想史论文)
结合实际,谈谈对儒家人治思想的认识(法律思想史论文)结合实际,谈谈对儒家人治思想的认识 儒家思想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也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理论基础~而其中又以孔子建立的以“仁”为核心、以“复礼”为目的的思想体系~作为整个儒家的理论基础。儒家思想和封建君主专政制度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史的两大主体内容~儒家思想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而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 儒家思想基本上仍坚持以西周时期的“礼治”原则“亲亲”、“尊尊”为立法原则~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 1、儒家思想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孔子主张“为国以礼”~实行礼治。孔子所说的礼~一般是指周礼。周礼是西周奴隶主阶级意志的集中的体现~它既包括政治、法律、文化的等方面的典章制度~也包括一套繁琐的礼节仪式。 从法律思想的角度来看~孔子的“礼治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剥削阶级享受特权是“天下之通义”。孔子认为~宗法等级特权制度是天经地义的。只有依靠礼~依靠礼治~才能使君子和小人、劳心者和劳力者各自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使尊卑贵贱、长幼亲疏的等级社会不致紊乱~长久地存在下去。
,2,“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说。孔子强调各级贵族必须严格遵守周礼所规定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名分~目的在于扭转当时“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的紊乱局面~使- 1 - 大家各安其位~维护封建社会的稳定。 ,3,礼乐兴~刑罚“中”。孔子维护礼治~也表现在他力主孝悌上~主张“为亲者隐”~他把父子互相包庇视为最公正无私的道德~却臵法律于不顾。 ,4,“礼之用~和为贵”。主张“以礼让为国”的孔子“强调礼的作用”~以遇事做得恰当为可贵~就是要大家和谐一致~消除争夺~使社会保持安定。 孔子虽然维护周礼~但并不认为它是十全十美的~一点也改动不得。在他看来~对周礼应当有所“损益”~即有所增减~有所改良。如:他主张“举贤才”、礼下庶人等~就是对周礼有所改良的表现。 儒家思想中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它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如果违反了“礼”的原则~就要受到“刑”的惩罚。 2、儒家思想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孔子继承了周公“敬德”、“明德”、“修德”的思想~主张“为政以德”~实行德治~即主要依靠礼义道德的力量来教化人们~唤醒其内心之反省~使之日趋于善。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
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的。 “为政以德”~德主刑辅。在孔子看来~用政和刑来治国~人民只能暂时避免犯罪~用德和礼来治国~人民就会有羞耻之心~就会循规蹈矩~自然归顺。这里~首先强调了礼义道德的教化作用~把德和礼的统治放在了第一位~虽然反映了儒家思想体系的完整性~但却过分地贬低了“刑赏”法制的作用,其次~孔子也突破了“礼不下庶人”- 2 - 的旧传统~主张对“民”也进行了礼义道德的教化。由于孔子重视教化的作用~因此他反对“不教而杀”~认为民有过失~罪并不在于民~而是由于居上位的人没有对他们施行教化~或施行教化不彻底的缘故。然而~孔子重道德教化、轻刑罚也只是相对的~当教化不起作用时便要诉诸于暴力~其主张的实质上就是:宽猛相济、德主刑辅。孔子并不是无条件地主张推行道德教化~而是要求根据形势的需要~“宽猛相济”~交替使用道德教化和暴力两手。在一般情况下~孔子总是强调道德教化~而刑罚只不过是作为教化的辅助手段使用~把它概括一下~就是“德主刑辅”。 3、儒家思想的“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
从这一角度看~“德治”主义和“人治”主义有很大的联系。“德治”强调教化的程序~而“人治”则偏重德化者本身~是一种贤人政治。由于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所以在此基础上便发展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 ,1,“在政为人”的人治论。孔子强调统治者特别是最高统治者必须有德~要以德服人而不是以力服人~实质上就是强调统治者的个人作用~也就是主张“人治”。他认为~最高统治者的道德、人格和行为~应当成为人们的榜样~统治者应当注重个人的行为是至关重要的。只有统治者先正其身~从修身入手~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修身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这种“在政为人”的人治思想~是把国家政事的兴废~完全寄托在统治者个人- 3 - 身上。社会的治乱~完全系于得人或失人~“人存政存、人亡政亡”的思想主张~显然是一种极端的人治主义。孔子所讲的“在政为人”的“人”~指的是“仁以为己任”的贤人~他认为~贤人最不易得~尧舜时代和西周初期都是因为得到贤人而致治的。由于孔子主张“举贤才”~因而对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的“亲亲”原则有所突破~对周礼有较大的“损益”。这种主张~比不学而仕、“亲亲”而仕要进步得多。
,2,“惟仁者宜在高位”的人治论。孟子继承了孔子“在政为人”的思想~提倡“贤人政治”~主张用贤德的人来实行“仁政”~提出了“尊贤使能”、“惟仁者宜在高位”的人治论。他特别重视尊贤、用贤~认为“不信仁贤~则国空虚”,还特别强调仁者的个人作用~把实行“仁政”的希望寄托在身居高位的仁者身上~认为“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他认为~国家的治乱~完全决定于国君个人的作用~而不是法律的好坏、有无。 孟子的法律思想~是儒家传统思想的继续和发展~他提出的“仁政”思想~含有反对昏君暴政和关怀民众的内容~在历史上起过进步作用~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有治人、无治法”的人治论。荀子继承和发挥了儒家人治论的思想~明确提出了“有治人、无治法”的主张。他认为~国家的治乱决定于有没有“治人”~是否贤人当政~而不在于有没有良好的法律,在他看来~有能够使国家安定的人~而没有使国家自行安定的法。他作为先秦儒家中最重视法律的代表~在“人治”与“法治”之争中~仍然坚持儒家传统思想中“人治”思想。他认为~法和人比较起来~人是首要的、是第一位的~法律是由人制定和执行的~而法律- 4 - 能否执行得当~与其说法律重要~倒不如说执法的人更为重要。
荀子主张“人治”重于“法治”~主要还是他看到国家大事既复杂而又经常变化~倘若法律不甚完备~就会产生各行其是的状况~而使国家处于危险当中。荀子所谓的“治人”~其实是孔子、孟子思想的延续~是对“贤人政治”而言~是以圣明的君主为中心~并以贤臣相辅佐~所以荀子特别强调君主本人必须十分贤智。 荀子适应战国末年出现的封建大一统的趋势~提出“隆礼”重法~以儒,礼,为主~儒法合流的法律思想~不仅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起到积极的作用~而且对中国封建法制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在两千多年的漫长岁月里~包括法律思想在内的孔子的思想~给中华民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东亚乃至整个世界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孔子的思想及儒学思想不仅是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孔子的思想~经过战国时代孟子、荀子的阐述和发扬~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经过西汉董仲舒的改造后~成为封建时代的官方统治思想~其对法制的也产生了至深的影响。 今天~当我们在研究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和法制时~要深入研究其法律思想以及其发展演变的过程~从中吸取有益的东西。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