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民俗的发展与演变的主要阶段,你知道吗?
福建民俗的发展与演变的主要阶段,你知道吗?
一、福建民俗的发展与演变
福建地处祖国东南沿海,远离中国传统文化的发源地--中原地区。福建的东南是茫茫大海,西北横亘着武夷山脉,西南有博平岭山脉,东北是太姥山脉,大海和高山峻岭严重地阻碍了福建与外地的联系。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福建处于与外邻相对隔绝的状态,这种半封闭的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福建历史发展在隋唐以前严重滞后于中原,并使境内不同地区的民俗各具地方特色。现将福建民俗发展、演变的主要阶段分述如下:
(一)秦汉以前:土著民俗自成体系
考古发掘表明,早在距今约四至八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就有古人类生活在闽南漳州一带。距今四至七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福建各地都有发现。新石器时代晚期福建先民已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如生活在闽江下游的“昙石山人”,合群而居,有简单的语言,用石斧、石锄、石镰等工具进行粗放的农作,用石锛、石刀和蚌刀、陶网坠等工具进行渔猎和采集;有了简单的手工劳动技术,能制作出相当精巧的陶器,并具备原始的纺织技术;在葬俗上,实行掘地而葬,有公共墓地,一般为单人葬,极个别为男女合葬,男子仰身直肢,女子侧身屈膝,有石器、陶器等随葬品,说明已经有了灵魂不死的观念。还有拔牙习俗,反映了有原始巫术。距今三四千年前的武夷山土著居民已经进入铜石并用时代,他们习于水性,擅长行舟,工于纺织。在宗教信仰上,他们奉龟为神话中的水母而加以崇拜。在葬俗上,实行悬棺葬,即死后将尸体安放于船形棺木内,再放置在人迹罕至的悬崖峭壁上,祈求死者灵魂早日升天。上古三代时,福建境内至少居住着7支互不相属的土著部族,古文献称之为“七闽”。春秋末,楚灭越国,部分越人遁入福建,史称这个时期的福建土著为“闽越”,他们喜欢傍水而居,习于水斗,善于用舟,最重要的习俗是以蛇为图腾、断发纹身,盛行原始巫术。《说文解字》在解释“闽”字时说:“闽,东南越,蛇种。”所谓“蛇种”,意谓闽越人以蛇为先祖,反映他们对蛇的图腾崇拜。在相当长时期内,这种崇拜一直存在于闽越族的后裔中。如闽侯疍民,直至清末仍“自称蛇种”,并不讳言。他们在宫庙中画塑蛇的形象,定时祭祀。在船舶上放一条蛇,名叫“木龙”,祈求蛇保佑行船平安,若见蛇离船而去,则以为不祥之兆。清代,福州一带疍民妇女,发髻上多插着昂首状蛇形银簪,其寓意亦为不忘始祖。
与原始宗教信仰相辅相成的巫术在闽越人中也相当盛行。闽越人流行断发纹身的习俗,《汉书·严助传》说:“(闽)越,方外之地莆田民风民俗作文,劗发纹身之民也。”这实际是原始巫术的“模仿术”,剪去头发、在身上纹上蛇的图案,用以吓走水怪。如《说苑·奉使》所称:越人“劗发纹身,灿烂成章,以象龙子者,将避水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闽越族的后裔一直保留着断发纹身的习俗。越巫在秦汉时名扬天下,汉武帝也深信不疑。他下令在皇宫中建越祝祠,设越巫,用越人的“鸡卜”,祈求长寿。
(二)三国至五代:汉族民俗传入福建并逐渐占主导地位
秦代汉初,中央政府虽然在福建设立闽中郡和闽越国,但由于均实行“以闽治闽”的方略,所以汉文化在福建尚未有大的影响。西汉元封十年(公元前110年),汉武帝派兵灭亡闽越国,为绝后患,模仿秦迁六国贵族于咸阳的策略,把闽越族的贵族、官吏、军队以及部分百姓强制迁往江淮一带。《史记·东越列传》载:“东越狭多阻,闽越悍,数反覆,诏军吏皆将其民徙处江淮间,东越地遂虚。”汉武帝的迁民政策,给福建社会带来严重后果,尽管尚有一部分闽越人隐遁于山林湖泊之间,终因人口锐减,使原来就不发达的福建经济文化愈加落后。汉代以后,中原汉文化逐渐向东南沿海扩展。三国时,孙吴据有江东,以福建为后方基地,故重视对福建的治理和开发。孙吴政权多次出兵福建,对山越采取军事镇压政策,“强者为兵,羸者补户。”继而在福建设置建安郡和建安、南平、汉兴、建平、闽侯五县,后在侯官设立典船校尉;在霞浦设立温麻船屯。孙吴政权除了在福建驻扎军队,派遣官吏治理外,还将许多罪犯流放于福建,同时也有一些士民避祸闽中,从此,揭开汉文化大规模传入福建的序幕。西晋至五代,大量中原汉人不断向东南沿海迁徙。随着汉人大批入闽,汉文化在福建自北向南迅速传播,汉族的生产习俗、生活习俗、人生礼仪、岁时节庆、宗教信仰等民俗逐渐取代土著民俗而占主导地位。同时,一些汉族与土著通婚,闽越族的一些习俗也沉淀下来,成为福建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宋元时期:保留中原古风,形成地方特色
宋代,福建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社会相对安定,生齿繁毓。据统计,宋嘉定年间(1208~1225年)福建人口有户,比唐开元年间(713~742年)增长近15倍。在中国经济重心南移的历史条件下,福建经济在短时间内跻身于全国发达地区行列,正如诗人张守诗句所云:“忆昔瓯越险远之地,今为东南全盛之邦。”反映福建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随着经济的长足进步,文化也呈现一派繁荣景象,教育事业十分发达。据统计,宋代福建有县学、州学56所,书院75所,还有数以百计的书堂遍布城乡,莆田有“三家两书堂”(李幼杰《莆阳比事》卷6)的记载,福州有“学校未尝虚里巷”(梁克家《三山志》卷40《土俗类二》)的说法。因读书风气十分浓厚,福州是“城里人家半读书(祝穆《方舆胜览》卷10《福州》),连山区泰宁也出现“比屋连墙,弦诵相闻”(何乔远《闽书》卷36《建置志》)的景象。由于教育发达,读书风气兴盛,故福建科举鼎盛,人才辈出。据统计,宋代福建进士多达7038人,占全国进士总数35093人的五分之一;宋代宰相共134人,福建籍宰相有18人,居全国第三位;被《宋史》收入的福建名人多达179人,居全国之冠。宋代福建涌现出一大批名扬中外的杰出人才,有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天文学家苏颂、法医学家宋慈、史学家郑樵和袁枢、书法家蔡襄、著名诗人杨亿、慢词大师柳永、诗论家严羽、文学家刘克庄,等等。时人周必复颇为自负地宣称:“今世之言衣冠文物之盛,必称七闽”(《南宋群贤小集》第13册《端隐吟稿序》)
宋代福建文化在繁荣昌盛之时,逐渐形成地方特色。在民俗方面,一方面由于古代福建交通闭塞,各个区域之间交往不多,处于相对隔绝状态,因而为古文化的保存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许多中原古文化已在其发源地逐渐式微甚至湮没,而在福建却被较完整地保存下来。在福建旧志书中,有关福建民俗“隆古”、“近古”、“犹有古意”之类的记载随处可见。以传统岁时节庆为例,志载:“风化所被,古意犹存。至如岁时节序之相沿,大抵今昔不殊。”(清·康熙《罗源县志》卷3《俗尚》)另一方面,由于福建海岸线曲折,有许多天然良港,因此海上贸易发达。宋元时期,泉州港一度成为世界最大的贸易港之一,从而带动福建沿海地区经济迅猛发展。百姓商品意识较强,富有冒险性格和开拓精神,对外来文化和民俗采取较宽容的态度。这种情况与内地人民的淳朴、守成和不轻易冒险的民风形成强烈反差。
(四)明清时期:民风渐趋奢侈、颓废
明代中期以后,由于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和市民阶层的形成,民风趋于奢侈。在福州,据记载:“夫婚嫁侈靡,珠玉莹煌,商财贿也。博戏驰逐,樗蒲百万,作色相矜,必争胜者,重失负也。游闲公子,饰剑履妖服,怒马扬扬过里门者,为富贵容也。”(清·乾隆《福州府志》卷24《风俗》)泉州的奢侈之风更甚,耻贫夸富成为时尚,“习俗之趋尚为豪奢。”不但商贾、胥役之辈“美服食,仆妾舆马,置良田好宅,履丝曳缟,掷雉呼卢,以相夸耀,比比而然。”就是“家无担石”的贫寒之家福建民俗的发展与演变的主要阶段,你知道吗?,也“非色丝盛服不出。”“虽家非素封,亦耻居人后,”(清·乾隆《泉州府志》卷20《风俗》)形成耻贫心理。在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闽西、闽北地区,俭朴传统也不同程度受到冲击,嘉靖时(1522~1565年)建阳“市井者尚侈好浮。”(清·嘉靖《建阳县志》卷3《风俗》)乾隆时光泽“嫁女犹从厚,设宴必欲丰。少年衣装必尚华丽,城乡演剧,耗费无穷。”(清·乾隆《光泽县志》卷4《舆地志·风俗》)一些乡村百姓也染上奢侈之习,如尤溪“平民鄙俭崇奢,以服食相矜。”(清·乾隆《尤溪县志》卷3《风俗》)同时,随着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加上倭寇侵扰莆田民风民俗作文,赋役繁苛,大量自耕农破产,其中一部分人无所事事,民间赌风、争讼盛行。《南安县志》载:“嘉靖被寇以后,一切失业细民,率趋赌博、椎剽、嚣讼之计,以幸旦夕。”《同安县志》亦称:“赌风盛行,匪自今日;赌弊最甚,莫如头家。”(转引清·乾隆《泉州府志》卷20《风俗》)类似记载,在旧方志中随处可见,带有普遍性。
(五)近代至民国时期:新旧民俗并存
从道光二十年(1840年)鸦片战争起,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随着厦门、福州成为五口通商口岸,外国资本涌入福建,逐渐动摇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有的农民沦为无产者,靠出卖劳动力为生;有的弃农为商,做小本生意,经济基础的变化导致传统民俗的嬗变。中西文化发生碰撞,西方基督教由沿海深入内地,出现许多信奉基督、不祀鬼神的信仰群体,也有两者兼而有之的半洋半土的信徒,还有教会办的学校、医院、育婴堂等先后在各地出现。与此同时,厦门、泉州、福州等城市烟馆林立,吸食鸦片的陋习,严重地腐蚀着社会肌体。20世纪初,在新文化运动以及一些西方思潮的冲击下,城镇中的传统民俗发生了许多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民俗。民国时,欧化民俗还波及乡村,《长汀县志》载:“盖邑人渐染欧化,踵事增华,奇技淫巧之事,声色货利之食习,骎骎乎遍及各乡,尤以城市为最。”(民国《长汀县志》卷17《礼俗》)
这一时期,民间服饰、器用、交际、婚俗变化较大。在服饰器用方面,清末男女皆蓄发垂辫。辛亥革命前后,男子有剪辫之举,城里人学西方剪短发。女子在本世纪三十年代,剪发者渐渐增多。官员在清代着官服,有钱人家长袍马褂,出门以坐骑、轿子代步。辛亥革命后,官员着中山装、长袍,出门或以轿车代步。富豪人家穿西装革履,使用怀表、座钟、留声机等洋货,煤油、火柴、肥皂、牙膏等舶来品也进入寻常百姓之家。在礼仪方面,清代平民百姓见到达官贵人要下跪作揖,毕恭毕敬,官场更有各种繁文缛节。辛亥革命后,提倡平等,废除封建官场仪节,见面行握手、抱拳或举手礼;在婚姻礼俗方面,少部分人冲破封建旧俗,自由恋爱,婚礼也不似往昔之铺张;在教育方面,新型学校增多,还建立了女子学校。许多华侨热心家乡的办学、建厂、修桥、铺路等公益事业;一些民间陋习如停柩不殡、溺婴、弃婴、缠足、童养媳、迎神赛会等被明令禁止,虽然其中有的习尚因令行不止而远未消除,但已大有减少。在广大农村,传统岁时节庆、生产习俗、民间崇拜及其他民俗活动仍无多大改变。但总的趋势是封建性减弱,现代性增强,新旧民俗并存,传统民俗仍居主导地位。
(六)1949年以来: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新的风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人民当家作主人,他们以极大的热情投身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这一时期,随着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福建民俗发生了重大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文化大革命”前夕,福建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移风易俗,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发动群众破除陈规陋习,逐步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在人际关系上,根本改变旧社会穷人与富人、下级与上级的等级尊卑关系,确立平等、同志式的新型关系,大家以“同志”互称,友好相处,互助合作。共产党员、各级干部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消除了旧时的官僚腐败作风。人民群众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踊跃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拥政爱民、拥军爱民莆田民风民俗作文,蔚然成风。在生产习俗上,大力宣传普及科学知识,应用科学技术,旧时的求神治病、祷告祈雨等愚昧落后习俗基本上被破除。在生活习俗上,城镇居民多着列宁装、中山装,农民穿本地装,尚青、蓝色;出门旅行乘坐汽车、火车、轮船,旧时的坐轿、骑马现象明显减少,以至消失;生病求医成为城乡大多数人的共识,旧时“信巫不信医”的陋习基本破除,人民政府花大气力彻底杜绝吸食鸦片、卖淫嫖娼、缠足等丑恶现象。在婚姻礼俗上,各级政府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提倡自由恋爱,婚事新办,逐渐蔚然成风;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婚事大操大办,受到抵制和舆论批评;法律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流行数千年的童婚、溺婴、纳妾等行为被明令禁止。在丧俗上,禁止停柩不葬,鼓励丧事从简。农村虽沿袭土葬,但风水堪舆、建醮普度亡魂之俗逐渐淡化。福州、厦门、漳州等城市推行殡葬改革,倡导火葬,取得成效。在岁时节庆上,仍保留传统节日,其内容已赋予新时代特色,更加丰富多彩。除表演舞龙、舞狮、演戏等传统节目外,还有看电影,举行球类比赛、拔河比赛等体育活动,铺张浪费、祭祀鬼神等旧俗逐渐淡化。遇公历元旦、妇女节、劳动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军节、国庆节等欢庆节日,城乡一般要组织报告会、文艺演出、球类比赛、游园或参观等活动,气氛热烈而富有意义;在宗教信仰上,人民政府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同时加强无神论教育,用科学知识破除鬼神迷信,提高人民的思想觉悟,民间迷信活动大为减少。
这个时期,福建省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还十分重视对畲族、回族等少数民族的工作,组织大量人力、物力对本省少数民族的状况进行调查和民族采风,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各少数民族优良风俗习惯得到继承发展,一些陋习也逐渐革除。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受极“左”思潮影响,全盘否定传统文化,将民俗现象不加分析地斥之为“四旧”,用行政或暴力手段予以破除,许多正常的民俗活动遭到批判和禁止,福建民俗被严重扭曲。传统节日除春节外,多被禁革,过春节也要“革命化”,除夕吃“忆苦思甜饭”,大年初一不准舞龙、舞狮,不准演唱传统戏剧;人们服饰单一,传统的旗袍等服装均被禁止。各地庙宇大多被摧毁或封闭,或改为仓库、学校,菩萨、神像均被捣毁,甚至许多文物、艺术品也被作为“四旧”加以破坏、烧毁,等等。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拨乱反正,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随着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事业的不断发展,福建一些传统民俗得到恢复,同时形成一些新风尚。在生产方面,自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后,农民自觉学习新技术,普遍使用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和优良品种,改变过去那种单一的生产结构,实行多种经营,积极发展商品经济,出现专门从事商品生产的种养专业户。乡镇企业兴起,改变了几千年来农村的经济结构,深刻地影响着广大农民的生活;在生活习俗方面,逐渐改变服饰单一的状况,款式、花样千姿百态,青年人更加讲究穿着打扮,美容店在城镇随处可见。饮食追求多样化,风味小吃得到恢复,软饮料和西式食品进入寻常百姓家。逐渐富裕起来的城乡居民讲究住房舒适、宽敞,城镇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乡村也建起水泥楼房。家用电器在城镇已经普及,在广大农村也渐渐多起来,极大地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婚姻和生育的观念发生根本变化,“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只生一个好”、“男女都一样”等新观念已为大多数人所接受,计划生育成为新风尚。城市基本上废除土葬,普遍推行火葬,葬俗也日趋简朴。传统节日得到恢复,节庆活动的内容愈加丰富多彩,有些节日还举办商品展览会、物资交流会、经贸洽谈会,卡拉OK、舞会、电话拜年、喜庆电报、馈赠鲜花等新时尚渗透到传统节日中;在宗教信仰方面,信仰自由的政策重新得到确认,被破坏或禁废的寺庙迅速恢复开放,修葺一新,宗教活动逐渐纳入正常轨道。与此同时,封建迷信活动也死灰复燃,在个别地方有愈演愈烈之势。另外,曾被破除的陈规陋习诸如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变相买卖婚姻等在一些地方有所抬头。总之,陈规陋习的彻底破除福建民俗的发展与演变的主要阶段,你知道吗?,社会主义新风尚的真正形成,尚待时日。
二、福建民俗特征
民俗的形成一方面是与人们的社会物质生产水平、生活的内容与方式的变化以及自然条件相适应,总之是随着经济基础和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只是民俗的变化往往滞后于经济基础和社会生活;另一方面,民俗一旦形成便世代相袭,并以传统习惯势力、传袭力量和心理信仰影响和制约着人们的意识和行为,具有长久的传承性和相对的稳定性;此外,民俗还具有民族性、阶级性和社会性等特征。
福建民俗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背景和氛围中形成的,所以具有中国传统民俗的一般特征。同时,它又是在福建这个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历史文化等条件下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因此在许多方面必然带有显著的地方特色。在丰富多彩的福建民俗事象中,表现比较突出的特征有:
(一)多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