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僚政治的三个特性——延续性问题谈
中国官僚政治的三个特性——延续性问题谈
在看了西方各国官僚政治的情况以后,再来看中国官僚政治,会发现中国官僚政治有很多差异,本篇暂且先不谈其各自的原因,而只谈其最明显的三个特性——
(一)、延续性,中国官僚政治延续的悠久几乎与中国传统文化史相当
(二)、包容性,中国官僚政治的活动同中国各种社会、文化现象都有异常密切的联系,如伦理、宗教、法律,财产、艺术……等等方面
(三)、贯彻性,中国官僚政治对中国人的支配作用有着深入影响,思想活动乃至他们的整个人生观,都拘束囚禁在官僚政治所设定的牢笼中。这是我们要分别在下面予以详细说明的。
一、延续性问题
谈延续性问题,我们先谈中国官僚政治的起点
前面说到,官僚政治是作为专制制度的副产品而产生的,专制制度不存在,作为社会体制看待的官僚政治也就缺乏其生长的土壤。中国古代专制制度的起点,便是秦朝,秦朝以前,虽然设官而治的事实早就存在,但那时的政治支配者主要是贵族,就算是在春秋时期,
国君“为天子之同姓者十之六,天子之勋戚者十之三,前代之遗留者十之一。国中之卿大夫皆公族也,皆世官也。”(夏佑曾:《中国古代史》,第一八三页)
贵族们享有世代相传的官位/爵位,因此被他们支配的劳动人民,就不是形式上的自由农民而仅仅只是农奴。不过到战国时期,一切都改观了,在诸侯长期混战的过程中,封建贵族的政治权力逐渐转移到封建官僚手里。中国历史载籍是用“政逮于大夫”,“陪官执国命”,“布衣为卿相”一类笼统文句来描述此种转变。而从社会史的角度上却应当说:战国时期的诸侯们为了争夺霸权、统治而进行的战争,培养了封建官僚。封建官僚起初只是封建官僚的助手,帮助封建贵族剥削农民,组织榨取农民血汗的封建机关,并且巩固与合法化这个封建机关。在各诸侯的混战下,各种专门人才成为急切的需要,并且直接动摇了整个社会制度政治传统文化中国官僚政治的三个特性——延续性问题谈,削弱和抹杀了旧有的阶级划分,并重新划分阶级。封建贵族阶级上层地位越来越不巩固,常常使封建诸侯依靠官僚。这些培养起来的封建官僚不但成了专制政体实行的准备条件,并且还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专制政体实现的推动力。
“缪公求士……并国十二,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民以殷盛,国以富强,……惠王用张仪之计,……散六国之从,食诸侯,使秦成帝业。”(《史记》李斯传)
秦国得到封建官僚的帮助而成就统一大业,实现专制官僚的统治局面。后面的朝代便因为同样需要得到前朝末期的封建官僚的帮助而延续了专制官僚的统治局面。一直到清朝的两千年多年时间里,除极少数场合外,这套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体制并没有了不起的变化,其本质是永远没有改变的。也就是说,两千多年来中国社会一直受着专制制度-官僚政治的支配,即便是辽、金、元、清这些原本为游牧的外族,到了中原来也一样施行专制制度。谭复生所谓“二千年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之政,如何皆是“大盗”,这里且不忙分释,二千年之政皆是沿袭秦代专制政治而来政治传统文化,却是一个事实。两千年的官僚政治历史,一方面表现为同一形式的不同王朝的更迭,一方面又表现为各个王朝专制君主通过官僚榨取剥削农民的统治权力的转移。封建王朝的不断“再生产”加上其官僚统治的不断“再生产”,这样同式政治形态的重复,在有些人看来是“循环”(如日本秋泽修二之流的中国历史循环说),而在其他较深刻的历史学家看来则是“没有时间”,“没有历史”(如黑格尔称中国为“空间的国家”)。关于中国官僚政治延续整整两千多年的原因,之后会讲出更基本的原因,不过后面两种特性政治传统文化,即包容性和贯彻性,可以作为其延续性的一部分原因。虽然这两种特性的形成,同样可以说是由于其延续时间长久的缘故。
二、包容性问题
每一个社会里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社会文化现象与制度,而在任何一个阶级社会里,政治现象和制度往往容易且必然会变得突出,这是旧历史学家往往用政治史来代表文化史的一大原因。政治现象和制度虽然比较突出而显得重要,但它不能无视其他社会、文化现象和制度的作用,因为如果一种政治制度对于它周围的社会文化现象、制度不能适应、协调,它就会立刻显出孤立无助的狭窄性;反之,如果一种政治制度能适应、且运用它周围的社会文化现象,并且制定一套与其相配合的制度,其作用和影响会相应增大,进而包容性也进而增大。中国官僚政治之所以显出包容性,就是因为它创造了与其相配合的社会文化制度。
中国官僚政治的包容性,首先表现在其与西方的官僚政治的比较中。在欧洲,尤其是在早期的罗马社会里,个人在家族中的地位是早就确定了的。但在中国,虽然以父系家长为中心的家族制与宗法组织是在专制政体实现以后更加强化了,但在专制政体之前,却显然存在这样一个可被官僚政治利用的传统——国与家是相通的,君权与父权是相互为用的。欧美历史学者认定东方的专制统治不适于西方人的气质,也许这是一部分理由,因为这至少使官僚政治在这一方面的作用和影响受到限制
其次,法律和政治是密切关联的。如果人民对于法律有所认识、有了一定的法律素养和用法的习惯,对于权利义务的相对关系有了一点明确概念,那这对于任意蹂躏人权、任意剥削榨取人民的专制官僚政体,就将成为一个阻碍。
“西方社会的特点是常常有为种种目的而存在的许多团体,有时经国家公开承认,有时则否,但是它们全体构成个人间的许多社会关系。就大小而说,这种种关系常常比近代国家内公民权直接包含的关系,在个人生活中,占有大得多的地位。”(克拉勃《现代国家概念》,王检译本, 英译者序,第三一页)
因此,在西方的专制时代,国王对于被看做地方习惯法的私法,“实际上不过行使极少的立法权”(同上,第十三页)。而在中国,一般的社会秩序并不是靠法律来维持,而是靠宗法、靠纲常、靠下层对上层的绝对服从来维持;于是,“人治”与“礼治”便被宣扬来代替“法治”。这自然是专制官僚政治实行导致的结果,但同时又称为官僚政治能扩大其活动范围与作用的原因。
再其次,比较狭义上的文化现象,如学术、思想、教育等方面。欧洲在专制制度的历史阶段曾发生过两大运动,启蒙运动和加尔文运动。这两大运动虽然在反封建的立场上,在某些方面站在专制官僚政治那一面,但在大体上,它们却是主张自由,强调人权,反对专制主义,反对官僚政治。也就是说,西方专制主义时代的学术、思想和教育并不像此前封建君主时期的政教合一统治下那样的与宗教政治相结合。而在中国,中国的文化中的每一个因素都好像是专门为了官僚统治特制的一样,几千年的专制统治中,中国文化仿佛与官僚政治达到了水乳交融的调和程度。
所谓“二千年之政,秦政也,二千年之学,荀学也” (谭复生语)
无非谓学术与政治的统一
“是道也,是学也,是治也,则一而已”(龚定盦语)
学术、思想乃至教育本身,完全变为政治工具。 政治的作用和渗透力就会达到政治本身活动所不能达到的一切领域了。
总之,中国的家族制度、社会风习与教育思想活动等,虽然在限度内是官僚政治实行的结果,但其又是官僚政治的推动力。它们不仅从外部给予官僚政治以有力影响,并且变为官僚制度内部的配合物。
三、贯彻性问题
只有中国的专制官僚统治自一开始就动员、利用了各种社会文化的因素来扩大它的影响,所以官僚政治支配、贯彻的作用就逐渐把它塑造成思想上、生活上的天罗地网,让所有生活在这种体制下的官僚与人民、支配者与被支配者都不知不觉地把这种制度看为最合理最自然的制度。一般无知无识的人民自不必说,就是自认为穷则“寓治于教”,达则“寓教于治”的士大夫阶层,也从来很少有人想超脱到这种制度以外去
。他们好像从来没有什么政治理想、抱负,就是有,那也不是属于未来的,而是属于过去的。“克明竣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以至“协和万邦”的空洞词句,被翻译增饰为“修”、“齐”、“治”、“平”的大道理;唐虞三代的无中生有的“盛世”,变为“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的大口实,而由“明君、贤臣、顺民”结合成的政治理想图案,始终在被宣扬着、漠然地憧憬着,但又似乎从未好好实现过。很自负的历史学家如钱穆一流人物,就说:
“因为中国在先秦时候,孔子他们这一般圣贤,都已经将那些人生理想讲得很高深,以后实在很难超越。问题并不在再讲这些问题,而如何去做这些问题。汉唐人能够依着先秦这个理想逐渐作去,实在是了不得。中国的理想本来已很高,很完美,直到今天,依然未能超过他,这不能因此反骂中国人不长进……在那里,我可以大胆说一句,今后中国的政治社会,恐怕还依然会逃不掉汉唐的大规模,政治的一统,社会的平等,此下仍不能超过。这就是说,我们固有的崇高的理想,到现在还未十分达到,将来还要这样做去。”(钱穆:《中国文化传统之演进》一文)
我不想在这里批评这种高论,但我得指出:(一)这是典型的中国士大夫阶层的政治思想的结晶;(二)这是中国官僚政治支配下的必然产物;(三)这说明中国士大夫辈对于专制的官僚的统治(注意:钱穆根本就不承认中国秦汉以后的政治是专制政治,以后还有讲到的机会)中毒之深,所以“沉溺”于其中而不能自拔。
很显然,这样远大美好的政治理想,应当只有站在统治地位或做统治阶级走狗的人才会特别欣赏,那对于处在被统治地位的一般平民百姓,应该是怎样的想法呢?我们固有的文化理想、政治理想,被圣贤讲得那样“高深”,下民如何体会得到;讲得那样“崇高”,下民尚且也没有体会的必要。所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孔子立教,又成为实现那种政治理想的补充物。俄皇叶卡捷林娜是中国武则天一流人物,颇懂得孔子的那种教义,一次对莫斯科的总督说:
“当我们的农民要教育的日子到来时,你我的地位就保不住了。”(斯温:《世界文化史》,沈(金柬)之译,下卷第四六——四七页)
中国士大夫阶层过去也有不少人能理解到这个道理,但他们总不大愿意把这秘密揭露出来。一般人民、特别是没有受过教育的农民,或者就是受到统治者编制的一套有利于统治的教育的人,他们的政治期待无非是“贤人政治”,或者西方所谓“圣贤统治”那样( der ——德国崇拜中国政治理想的学者莱布尼茨曾这样称谓),希望出现“真命天子”、“太平宰相”、“青天老爷”。而现实往往给他们的期望无情的打击,除了严刑峻法教会了他们恭顺以外,还有还有纲常教化以及其他与“治道”攸关的各种社会制度、习惯,乃至命运哲学都可以缓和他们的反抗情绪。
结果,“明君贤臣”的局面,固然要“顺民”维持,而“暴君污吏”的局面,尤其需要“顺民”忍耐。中国自古以来就不许让人民具有什么基本的权利观念,所以他们对于任何自身基本权利被剥夺、被蹂躏的事实很少从法律的角度去考虑其对错,最多只在伦理的范围去分别善恶;事实上,即使是在伦理认识内,他们也并不能把善恶辨得明白。因为读书有权利做官,做官有权利发财,做官发财都由命定这一类想法,是不许他们有任何彻底的道德评价的。
不仅如此,社会心理学告诉我们,同一社会事象的反复,会使我们的对此反应牢固地变成我们的习惯。在专制官僚政治下,统治阶级的优越感和一般贫苦大众的低贱感,是分别由一系列社会条件给予支持和强化的。“布衣可以为卿相”,卿相也可以变为布衣的事例,并不会把官吏与农民间的社会鸿沟填平。而“从古如斯”的政治局面,使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把既成的社会现象视为当然,而不论这些现象是如何的不公平和不合理,如何让稍有现代政治意识与人类同情心的人不忍见闻。
然而,对专制主义、官僚主义中毒最深的,毕竟还是一般立在封建专制制度下的统治地位或为统治阶级帮忙帮闲的官僚士大夫阶层。因为成见一旦与利益关系结合起来中国官僚政治的三个特性——延续性问题谈,就会变得非常顽固和不易改变。政治上的实利主义与历史惰性,禁锢蒙蔽了他们,使他们不能相信任固有的社会政治形态以外,还有什么理想。当中国农民大众不止一次地表示他们不能再忍受横暴的压迫而奋起自救的时候,士大夫阶层往往总是利用机会帮助野心家向民众提出许多诺言,收拾残局,重整山河。这样,新的专制王朝出现,新的官僚系统登场,而旧制度却又复活了。
不过,中国官僚政治表现出的上述三种特性,并不能从它们之间的互相影响得到说明。长期延续的官僚政治使得统治阶级有机会动员社会上一切可以借用的社会、文化制度,进而把一切“有碍治化”的因素排除出去,等到“道一风同”的局面形成,治化上显出的贯彻作用也就深刻广大了,进而官僚政治也就得以长久了。这样一个因果循环论是会失之表象的(注:原文即如此,因本人能力有限故无法想出一个好一点的翻译),因而我们会在下一篇具体探究中国官僚政治的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