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的仁的体现 2017年南京大学研究生村官考试行测:方光柱
儒家思想的仁的体现 2017年南京大学研究生村官考试行测:方光柱
方光柱(南京大学文学院)
一、引 言
孟子(公元前372—公元前289),名轲,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政治家和教育家。孟子早年系统地接受了孔子所创立的儒家学派的思想,继承和发展了孔子“仁”的学说,宣扬“仁政”,认为统治者宽厚待民,以民为本,有利于争取民心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这一儒家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在历史上备受推崇,在当代仍然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赋税问题是孟子仁政学说的主要内容。孟子赋税思想的主要体现为“易其田畴,薄其税敛”“食之以时,用之以礼”。“其”和“之”分别指“民”和“财”,两者是国家赋税制度的根本和来源,也是孟子赋税思想的出发点。孟子赋税思想中的“易其田畴”,就是让人民拥有土地,提高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薄其税敛”指降低税负,降低国家对于民富的分配比例。这揭示出:首先,国家征税的前提,要使得人民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其次,国家对于人民征税的税负要轻,以保障在满足人民生活基础上的国家税收收入的可持续性。孟子赋税思想中的“食之以时”表示国家要按一定时节征税,“用之以礼”则是指国家对于财富的支出要有规范。前者强调的是征税要依据生产规律,不可随时征集税收;后者强调的是对于税收收入的使用要有制度,不可随意支出。
可以看出,孟子赋税思想的根本是保护税本,涵养税源,从而达到国强民富、社会长治久安。孟子的赋税思想集中反映了孟子的民本思想,在当代亦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孟子赋税思想的具体内容
孟子的赋税思想具体体现在:制民恒产,保护国家税本;轻徭薄赋儒家思想的仁的体现,减轻人民税负;涵养税源,合理安排征税时间;合理支出,既有利于降低税负,又有利于保护税本。
(一)制民恒产,保护国家税本
税收来源于社会剩余产品,是社会剩余产品的一部分,是广大劳动人民生产创造出来的。税收来源的根本在于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因此税收政策既要考虑如何开辟税源,又要保护税本。孟子提出保护税本的方法就是制民恒产。因为人民是创造财富的主体,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此外,孟子还提出保护税本的另外一种方式——惩罚不法行为。
1.人民和土地是赋税之本。孟子指出:“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即国家是由土地、人民和政权三个要素构成的。人民和土地是国家税收之根本。这里的政事就包括制定赋税政策,让人民拥有土地。即“易其田畴”。“易”指“治理”,“田畴”指土地。
孟子提出:“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这里的“制”,指的是政府取之于民的赋税要有一定的制度。那么,取之于民的赋税制度应该如何制定呢?孟子指出:“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即赋税制度的基本前提是实现耕者有其田,并且使其上能赡养父母、下能养活妻子儿女,年成好时能丰衣足食,年成不好也不至于饿死。土地的产权制度对人民的生产积极性非常重要。孟子指出:“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这便是孟子著名的恒产论——制民恒产。
那么,人民该拥有多少土地才能解决温饱问题?孟子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百亩之田,匹夫耕之,八口之家足以无饥矣。”即“五亩之宅”和“百亩之田”就可以满足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2.按劳动力平均分配土地。对于人民获得“百亩之田”的分配方式以及政府获得赋税的方式,孟子认为可以通过井田制得以实现。《孟子·滕文公上》记载:“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就是说被分成九块的井田里,中间的一块为公田,周边的八块为私田,耕种者先耕种好公田,再管理私田。同时,“耕者之所获,一夫百亩,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这种按照劳动力平均分配土地的“均田分力”有利于兼顾效率和公平。对于每个劳动者而言,每人分得百亩之地,可以避免由于劳动力水平的差异以及土地产量的不同而影响每个家庭的基本生活,有利于促使劳动者提高生产积极性以及粮食生产总量。“均田分力”是“制民恒产”思想的体现,也是“制民恒产”思想的土地划分方式。这一思想最早见诸《管子·乘马》:“均地分力,使民知时也……与之分货,则民知得正矣;审其分,则民尽力矣。”即政府承认个人对土地的占有促进了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人民明确知道自己的所得和国家的税收就会尽心尽力做好自己的事情。
孟子仁政思想中的赋税思想之一——“制民恒产”,不但保护了税本,而且使百姓和国家的利益均得以保障。从政治上看,恒产论可以争取民心,获得百姓的拥护;从经济上看,恒产论可以使百姓维持其生存和繁衍的基本物质生活资料,以便他们能够不断地进行生产和再生产。
3.惩罚不法行为,保护税本。税本乃形成税收收入的经济基础。一方面,保护税本是指税收要保护其本源,即税收不能课及税本。另一方面,对于损害经济正常运行行为的惩罚,是另一层面的保护税本。孟子提出的“征商”就是保护税本的另一种方式。孟子曰:“有贱丈夫焉,必求龙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矣。”孟子的“征商”实质上是对不法商人的惩罚,并非是一种商业税。
(二)轻徭薄赋,减轻人民税负
在中国古代,除了田租,还有徭役等赋税形式。为了减轻百姓的赋税,孟子从税种的选择、税率的优化、减免税等方面,都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1.选择适当的税种。《孟子·滕文公上》记载:“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孟子认为,夏商周三代的税率都是十分之一,但是贡是取数年收成的平均数作为定额,“贡者,挍数岁之中以为常”,其缺点在于“乐岁,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凶年,粪其田而不足,则必取盈焉”,这样就会造成人民在灾害年头,即使收成不好也要交足国家的赋税,从而出现“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因此,孟子主张“助而不税”,认为“治地莫善于助儒家思想的仁的体现 2017年南京大学研究生村官考试行测:方光柱,莫不善于贡”,即采用助耕公田的劳役税,而不采用缴纳土地收获物的实物税。他认为劳役税的“助”法比实物税的“贡”法更能减轻农民的负担,可以保证农民获得其必要劳动产品。
2.优化税率。孟子主张实行的井田制,实际上是“什一税”的形式之一。而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税率普遍高于井田制以及初税亩的十分之一税率。据《孟子·滕文公下》记载,戴盈之问孟子:“什一,去关市之征,今兹未能,请轻之,以待来年,然后已,何如?”即:税率十分之一,同时免除关卡和市场的赋税,今年还办不到,先减轻一些,等到来年再实行,怎么样?孟子反对税率过高,认为税率过高会加重人民生活负担,影响人民生产,因此回答:“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何待来年?”
但是,孟子也反对将税率定得过低,认为税率过低会导致国用不足的后果,也是极度有害的。另据《孟子·告子下》所载:白圭希望把税率降低到二十分之一,就去询问孟子意见——“吾欲二十而取一,何如?”孟子指出,“二十取一”这样的税率只有在小国寡民的“貉国”才能实行,因为“夫貉,五穀不生,惟黍生之。无城郭、宫室、宗庙、祭祀之礼,无诸侯币帛饔飧,无百官有司,故二十取一而足也”,而对于一个泱泱大国“万室之国”,二十取一的税率显然太低,根本无法支持国家的基本运行。不同的国情有不同的制度,不能盲目地套用别国的制度。在孟子看来,十分之一的税率就是最优税率,可以在财富分配中达到民富和国富之间的平衡。“欲轻之於尧、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於尧、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可见,对于一个大国,税率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税率太高,会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税率太低,又会造成国用不足。
3.免征商品流通税。孟子提出,“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悦,而愿藏於其市矣;关,讥而不征,则天下之旅皆悦,而愿出於其路矣”。即:在市场,拨出房屋储藏货物,却不征税,如果滞销,依法收购,不让它长久积压,那么天下的商人都会高兴,愿意把货物存放在这个市场了;关卡,只稽查而不收税,那么天下的旅客都会高兴,愿意经过这里的道路了。孟子主张:国家只负责市场和关卡的管理,而不从中征税。这一观点还可见《礼记·王制》:“市,廛而不税;关,讥而不征。”其实,孟子免征商品流通税的主张,与其实行单一农业税制的主张是一脉相承的,也是降低百姓税负、促进商品流通的具体方法。免征商品流通税儒家思想的仁的体现,以避免对土地收入的重复征收。赵歧注解《孟子》这一观点为:“廛,市宅也。古者无征,衰世征之。……法而不廛者,当以什一之法征其地耳,不当征其廛宅也。”对商品流通免税,还可以促进商业的繁荣。
4.“缓其二”以减轻人民的负担。孟子曰:“有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君子用其一,缓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离。”也就是说,赋税有对于布帛的征收、有对于粮食的征收还有对于人力的征收,在这三者之中,不应该同时采用其中两种。如果同时采用了其中的两种,那么,百姓就会饿死;如果同时采用了其中的三种,那就父亲顾不了儿子,儿子顾不了父亲。孟子“缓其二”的征税主张,既是其保护税本思想的延续,又是其轻徭薄赋理念的具体体现。
(三)涵养税源,合理安排征税时间
税源即税收收入的经济来源,其丰裕程度决定着税收收入的规模。税源可分为自然税源和再生税源。自然税源是指自然存在的税源,如目前很多国家对能源矿产、金属矿产等自然资源开采使用征收的资源税。再生税源是指经过劳动创造后产生的税源,如对货物或劳务征税。大部分税源是再生税源。在农业经济时代,作为国家收入主要来源的农业税虽然是再生税源,但是农业的收成受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大,因此孟子提出“食之以时”“不违农时”“勿夺民时”的思想,即:农业生产有其自然生长规律,国家征税不能违背农时;国家既要涵养税源,国家征税还要考虑到一年四季的“时令”,合理安排征税时间,不能影响百姓的农业生产。
1.涵养税源。孟子指出,“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不违背农时,粮食就会多到吃不完;不用细密的网去捕鱼,鱼就会多到吃不完;在特定的时候才能去山林伐木,木材就会多到用不完。广义而言,农林牧渔均为农业,它们都受到时令的制约,必须保护好农业生态环境,才能做到可持续发展。我国古人历来注重涵养农业税源的重要性。战国时期的《礼记·王制》记载有“林麓川泽以时入而不禁”,强调不竭泽而渔,不乱砍滥伐,只有按照季节入山林捕猎、采摘才不禁止。不违农时,注重人和自然环境的协调,经济社会才能可持续发展。
2.合理安排征税时间。赋税中的徭役若发生在农时则会破坏农时,既影响农民的正常农业生产,也影响农民的正常生活,正如孟子所指出的“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所以,徭役的征发须“勿夺民时”,即不要在农忙季节征发徭役,做到“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也就是说,国家须合理安排赋税的征收时间,让人民有时间从事生产活动,从而保障人民维持全家的生计。管子也曾提出相同的观点:“无夺民时,则百姓富。”“无”同“勿”,“勿夺民时”也是“不违农时”的必然要求。
(四)合理支出,既有利于降低税负,又有利于保护税本
孟子的赋税思想体系中还包括对于赋税收入的使用。国家对于赋税收入的合理支出,既可以保障国家支出的正常需要,又可以避免国家因支出不够进一步加大对于百姓的赋税负担。为此,孟子提出“用之以礼”的主张,即对财政支出进行规范和引导,合理安排支出,并且通过转移支付保护税本。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节约购买性支出。礼是儒家学说中的核心部分,孔子主张“克己复礼”,即人的行为必须符合礼的规范,“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孟子提出国家对财富要按照礼的规定使用,即“用之以礼”。孟子特别指出“贤君必恭俭礼下”,即贤明的君主一定认真办事、节省费用、有礼貌地对待部下。可以看出,孟子“用之以礼”的思想,是其民本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之以礼”要求按照礼法节约开支,以礼制止奢侈无度,避免加重人民的税负。
2.通过转移支付保护税本。孟子主张通过发挥赋税的再分配职能与作用,增强民生兜底保障能力。孟子提出:“老而无妻曰鳏儒家思想的仁的体现 2017年南京大学研究生村官考试行测:方光柱,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社会保障的重点关注对象是老无所依、幼无所养的弱势群体。这是解决贫困问题的“兜底”工程。充分、良好的社会保障,是仁政的内在要求,能够从根本上解决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从而使其建立切身的安全感和归宿感,积极投身于社会生产建设。此外,在孟子看来,灾害发生后,当政者有赈灾的责任和义务,应开仓放粮,帮助人民渡过难关。
三、孟子赋税思想的当代启示
赋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税本是否稳固、税源是否充裕以及税收负担的轻重,既关乎国计,也影响民生。孟子赋税思想中的保护税本、涵养税源以及轻税等主张,对于当代亦具有重要意义。一定程度上,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政策以及财政支出的很多做法亦秉持了孟子的赋税思想。未来的税收政策、制度,应继续秉持孟子民本的赋税思想,以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保护税本
税本是税收的基础。保护税本是孟子赋税思想的根本。保护税本既包括税收不课及税本,还包括对于不守法者予以惩处。孟子保护税本的理念在我国当代税制中也得以充分体现。
1.税收不课及税本。税收不课及税本既是孟子赋税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国现行税制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比如,个人所得税多次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增加的专项附加扣除;再如,对于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以及多次提高起征点;还有,上海市和重庆市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中对于居民住房免征面积的规定;等等。这些都是税收不课及税本从而保护税本的具体体现。
未来的税制改革中,应继续秉持保护税本的理念,做到以下几方面:(1)应根据人们的生活水平,及时调整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以及专项附加扣除额;(2)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增值税起征点;(3)未来的房产税试点改革或房地产税改革中,应继续坚持居民的基本居住需要不纳税的原则,对于居民基本居住面积免于征税,以保障民生基本需求。
2.对于不守法者予以惩处。近年来,我国对于扰乱经济正常秩序,违反税法者予以严惩,以保护守法者的合法权益儒家思想的仁的体现,也是保护税本的另一种方式。未来,随着税收大数据以及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应用,我国对于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这一方面将对违法者形成震慑,另一方面也是对合法者的有力保护,从另一个方面形成对于税本的保护。
(二)涵养税源,放水养鱼
“涵养税源,放水养鱼”既是孟子赋税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税收政策坚持的原则之一。近年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税费减免措施,以涵养税源,特别是对占全部增值税纳税人80%~9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减免措施。这些众多的小规模纳税人吸纳了众多中低收入人员就业,保障其在遇到特殊困难时期的正常生产经营,对于国计民生至关重要,对于未来获得更多的税源至关重要。比如,针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国家为了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确保众多的个人就业,出台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对于疫情开始时最严重的湖北省适用3%征收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022年,我国经济尚处在突发疫情等严重冲击后的恢复发展过程中,国内外形势又出现很多新变化,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成为关键。其中,涵养税源,放水养鱼成为重要措施之一。因此,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减免税力度,实行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这些税收减免措施对于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将产生积极作用,正如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实践表明,减税降费是助企纾困直接有效的办法,实际上也是‘放水养鱼’、涵养税源,2013年以来新增的涉税市场主体2021年纳税达到4.76万亿元。”
(三)优化税率,减轻税负
优化税率、减轻税负是孟子赋税思想的关键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国根据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逐渐优化税率,减轻纳税人税负,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比如,为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应对经济下行、降低实体经济经营成本、焕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国对占税收总收入约40%的增值税税率从四档减为三档,将增值税最高税率从17%下调至13%。未来,应进一步优化税率、减轻税负。比如,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负,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适时将增值税税率由目前的三档减为两档,同时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
(四)提高财政支出效益
征税的最终目的是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而财政支出的效益,决定了未来税收收入的基础及收入来源的稳固性。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政府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严禁铺张浪费;相反,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逐年增加。不仅如此,聚焦“六保”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对新增财政资金创新建立直达机制。未来,应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益。(1)对于财政一般性支出,应坚持节约支出原则,严控“三公”经费,降低公务运行成本。(2)在对财政直达资金实行穿透式全流程监控、多部门协同联动监督、盯紧盯牢资金去向和用途、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的基础上,应建立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效应反馈机制。一方面,通过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效应反馈机制,验证财政资金是否的确产生了应有的效用;另一方面,通过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效应反馈机制,发现与预期不尽一致的,及时调整,以更有效发挥财政直达资金的作用。
(本文为节选,原文刊发于《税务研究》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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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光柱.《孟子》赋税思想及其当代启示[J].税务研究,2022(5):136-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