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形成之前《易》是《易经》
序
《易》分为《易经》和《易传》。《易传》形成之前《易》是《周易》的简称。《周易》之书名,见于《左传》及《周礼》。《周礼·大卜》有:“大卜掌三易之法《周易》形成之前《易》是《易经》,一曰连山,一曰归藏,一曰周易。” 之记载。《连山》、《归藏》、《周易》被称为三易。但是,《连三》、《归藏》据说已经失传。
《周易》,原指包括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以及解卦与爻的卦辞、爻辞,而自成体系的一部典籍。如《左传·庄公二十二年》中说:“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遇观( )之否( )过矣。”《论语·述而》中说:“加我数年大六壬解卦,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春秋时期开始,人们即对《周易》进行诸多诠释与阐发。并将其哲理化。古人将被诠释与阐发的典籍叫《经》,所以,《周易》又叫《易经》。将注释、阐发经的书叫《传》,先秦时期形成的十翼(《彖传上》、《彖传下》、《象传上》、《象传下》、《文言》、《系辞上》、《系辞下》、《说卦》、《序卦》、《杂卦》,共七篇十部)即是。所以,《十翼》又统称为《易传》。《易传》的形成使《易经》由一部筮占著作上升为哲学著作,成为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经典之一,且是中国文史上儒家、道家共同尊奉的典籍。
《易》有了《传》之后,就包括了两部分,《易经》与《易传》。《周易》就不再用以称谓《易经》,而是指《易经》(或称《周易古经》)与《易传》(或称《周易大传》)的总称。由于在《周易》一书的发展中,曾有《周易》或《易》指《古经》的称谓,有些著作仍沿用《易经》代表《周易》或《易》的称谓。但从规范的称谓来说,有了《易传》之后,《易经》是指《经》,《周易》或《易》是指《易经》与《易传》两者而言。
从《左传》、《国语》记录之大量春秋时期的史料中可以得到引证。这当中涉及《易》占者共有二十二处,计《左传》十九处,《国语》三处。其中,十六处是用《易》来占人事吉凶的。六处是引证《易》之卦象《周易》形成之前《易》是《易经》,卦爻辞来论证人事。古有:“《易》为万占之祖”的说法。《周易·筮人》曰:“筮人掌三易以辩九筮之名,一曰连三,二曰归藏,三曰周易……以辩吉凶。”由此可见,《易经》原是是筮占典籍。其筮占的目的是趋吉避凶。
随着时代的变迁,由《周易》而衍生出许多易占方法,概而论之有两类:一类是象占(如周易筮占);一类是五行占,而五行占又可分为:位占(如金口诀,主要是位占,其关键是定准地分——方位)及时占(如大六壬,主要是时占,其关键是定准占时)。而易占既有象占又有五行占。融象占及五行占(时占与位占)与一体。是以天干地支、阴阳五行配以六十四卦,为框架结构的推衍系统。
易卦占断之法,实践中预测人们的吉凶祸福往往应验奇准。但是,能否避凶还要看人们的德性及凶灾产生的原因。
大凡产生凶灾的原因有三种,一种是因为人物自身的德行不足所致。一种是因为所处的位不当所致。一种是因为所处的时不得时所致。孟子称其为天时、地利、人和,他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由此可见,人和是引发吉凶的首要因素。此处的任何亦即人物的自身德行。孔子以“仁”为德行的最高标准,教人以“仁”用于处理人生社会人际关系,以达到“人和”之目的。他说:“夫仁者,己欲立而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不但教人以“仁”还教人以“礼”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他说:“齐之以礼”;“不学礼,无以立”。“礼之用,和为贵……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孟子则说“仁者爱人”。
人要想吉而无凶,就要能够真正参透易之卦理大六壬解卦,规范人的行为,并进而达到人之行为使其既合乎宇宙发展的自然规律,又要以法制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使其行为合乎人类社会的人之常情。这是人能否达到趋吉避凶之关键所在。亦即真正做到知卦德而遵,知卦险而用,以达遵德用险也。
古人讲:“一德,二命,三风水”,孔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致矣乎”中庸者,《礼记·中庸》曰:“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朱熹的解析是:“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平常也。“德”被放在第一位亦即此意。由此可见,虽然卦是用来预测吉凶的大六壬解卦,但是,人要想真正做到趋吉避凶,必须做到先修大德,而后在具备了德的情况下,再择适合自己的“位”,用适合自己的 “时”,才能真正实现趋吉避凶之目的。
该《易卦占断》正是基于“德”之情况下,探讨人之择“位”择“时”的一种占断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