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采诗观风的制度形态早期中国所形成的采诗制度
中国古代采诗观风的制度形态早期中国所形成的采诗制度
采诗观风的制度形态
早期中国所形成的采诗制度,是借助歌诗所体现风土人情来观察民生疾苦,建构了多个行政系统相配合的采诗制度。《左传·襄公十四年》载,晋国乐师师旷对晋平公说:“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庶人谤,商旅于市,百工献艺。”“瞽为诗”即乐官采诗或者整理诗。师旷又引《夏书》言:“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遒人”是出使他国的使臣,他们沿途收集歌谣,归国后进行整理。
诸侯派往各地的使节受过专门训练,可以辨声知音。西汉刘歆《与扬雄书》言中国古代采诗观风的制度形态早期中国所形成的采诗制度,行人(注:古代的外交官员)、使者“以岁八月巡路,求代语、僮谣、歌戏”,回来呈报给朝廷。东汉班固在《汉书·食货志》中描述行人采诗的方式:“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将收集来的歌谣交给乐师整理后,献于天子,用以观察民风民俗。
扬雄、班固所言的采诗制度,在汉代得以延续。汉武帝设乐府采诗夜诵,借鉴地方民歌制作十九章之歌,用于郊祀。王莽曾设置风俗使,以观天下教化。有一次,风俗使者八人收集郡国歌谣达三万言。东汉光武帝广求民瘼,观纳风谣,利用歌谣了解民情。汉和帝即位后分遣使者,微服单行至各州县,继续观采风谣。汉灵帝光和五年(公元182年),诏公卿“以谣言举刺史、二千石为民蠹害者”,将流传于民间的风谣作为判断官员善恶的依据。北宋郭茂倩主编的《乐府诗集》中所列的杂曲歌辞、杂歌谣辞,有不少是对官员进行美刺的歌谣,就源于这类采诗活动。
后代延续采诗制度,以乐观政。元嘉三年(公元426年),南朝宋文帝遣大使巡行四方,博采舆诵,广纳嘉谋,亲自观览。后来,梁武帝也分遣内侍,周省四方,观政听谣。北魏孝文帝遣张彝巡方省察,问民疾苦,张彝将采诗编为七卷呈上。建德五年(公元576年),周武帝下诏周省四方,察讼听谣,将行政巡察与采集歌谣结合起来,观察行政得失。敦煌出土文献《沙州都督府图经》:“右唐载初元年四月,风俗使于百姓间采得前件歌谣,具状上讫。”唐初仍设风俗使采集民间歌谣。南宋陆游曾见唐代卢纶墓碑中言:“元和中,章武皇帝命侍臣采诗,第名家得三百一十篇。”中唐亦有使臣采诗制度。据北宋僧人文莹《湘山野录》记载,魏瓘修筑广州城时作《感怀》,文彦博听闻之后,采其诗进呈,魏瓘由此进龙图阁直学士民风民俗乐器,北宋依旧延续着采诗观政的传统。
清代使臣出使时也有采诗职责。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孙致弥作为清朝使节团成员,收集朝鲜朝野流传的近体诗民风民俗乐器,撰成《朝鲜采风录》,为时人称道。同治六年(公元1867年),记名海关道志刚、礼部郎中孙家谷为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大臣,两人前往各国联络,被要求兼采风谣,以观风俗。
采诗观风是充分利用乐歌的感性表达,来体察不同地区百姓的喜怒哀乐,作为考察风土人情和行政得失的参考。乐歌含蓄而富有情感的表达,可以直感而深刻地反映民风民情,由此形成了早期中国以乐官为核心的社会反馈机制和行政调整体系。
采诗观风的运行机制
采诗制度的运行,依托的是诸多行政机构相互协作的乐政系统,推动着采诗观风机制的高效运行。
基层官员负责采集歌诗。东汉何休《春秋公羊解诂·宣公十五年》言,在漫长的冬季中,百姓聚集在一起,“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村社设有采诗官,由鳏寡之人担任,在没有录音和记谱的情况下,他们凭借口耳传唱的方式传播这些最为原始的民歌。
乐官负责整理歌诗。基层收集来的乐歌要层层上报,需要在乡、邑、国设有相应的乐官,对乐歌进行甄别与整理。甄别是对各种版本的乐歌去粗取精,使之经典化;整理是对民歌的音声、旋律、歌辞进行加工,将之经典化。上海博物馆收藏的楚简《采风曲目》中有五音各声名所属歌曲的篇目,当是楚国乐官对采集来的民歌按照音乐属性进行的有序整理。《国语·鲁语下》记载,闵马父对景伯言:“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以《那》为首。”正考父所校的十二篇,正是宋人整理的祭祀殷先王的诸多乐歌,将代表性的歌诗呈献给周太师。今本的《商颂》只有五篇,有可能是周太师选定后才得以流传的。
据《周礼·春官宗伯》记载,太师的主要职责有四:一是正音,分辨声的高下、厚薄、急缓、长短,校准乐器,保证乐音纯正。二是作乐,实现五音、六律、八风的妙合无垠,并进行配器、合律、演奏、歌唱。三是教唱,按照风、雅、颂、赋、比、兴的表达方式,教乐工演唱诗作。四是率乐工演奏,在射礼、燕礼、军礼、宾礼、凶礼等场合歌唱乐曲。
春秋时期,各诸侯国设太师,既负责整理邦国的乐歌,也演奏朝廷通用的乐歌。如鲁国的乐工既能演奏鲁国专用的鲁颂,也能歌唱十五国风、小雅、大雅、周颂等王朝通用的乐歌。各诸侯国太师整理的邦国歌诗,充分体现着本邦国百姓的喜怒哀乐。《礼记·王制》言天子巡狩时“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东汉郑玄注:“陈诗,谓采其诗而视之。”实际是天子以采诗的方式来收集邦国呈献的歌诗,让天子从中了解诸侯国的风土人情。
太师陈诗被视为天子观民风、知得失的行政手段,在后世被效仿。武则天曾仿旧制,要求负责礼乐的太常卿采诗以观风。唐玄宗巡幸各地,诏书中常言“将陈诗以问俗”,要求采集歌诗以观民风。在《大唐开元礼》所列的朝觐仪式中,还有“命太常卿采诗陈之,以观百姓之风俗”的制度规定,表明乐政体系仍在有效延续。
因此,采诗观风是由各级各类具有音乐素养的官员配合而成的乐政系统。其中,基层百姓参与收集,行人参与汇总,乐官负责甄别、整理、演奏,使得民间“感于哀乐”的乐歌得以经典化,成为中国艺术史上熠熠生辉的名篇。
采诗观风所体现的乐治理念
古代中国之所以高度重视采诗观风活动,在于其利用自下而上的行政反馈机制了解民情,又借助自上而下的礼乐教化改良民风、改善民俗,形成了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的乐治理念。
作为艺术创作,音乐、诗歌、舞蹈体现着不同地区的风土人情。“风土之音曰风”,《诗经》十五国风正是不同地区音乐与歌诗的展现。采诗观风,充分重视了民间艺术的原创性,尊重百姓的艺术创造,将生产生活作为艺术创新的来源,《诗经》才存有“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风雅之作;汉乐府才流传着“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民歌;西曲、吴歌、六镇兵歌才成为新鲜的音乐养分;唐宋的燕乐还能翻新出奇民风民俗乐器,推动曲子词的发展;北曲南下又推动了散曲和杂剧的兴盛。音乐的每一次推陈出新,都能牵动诗歌形式、格调、品味的与时俱进。中华文化所重视的采诗观风,持续从民间艺术中吸取养分,推动艺术创作不断更新。
作为文化观念,采诗观风高度重视了文艺作品的社会反馈功能。《礼记·乐记》认为诗歌是个人心志的体现,人的喜怒哀乐之情诉诸于语言是为诗,见诸于声律则为歌,付诸于手足即为舞。诗、歌、舞体现人之常情,就形成了最基础的艺术表达。若要建构稳定的社会秩序,就要尊重、理解并恰当引导百姓的喜怒哀乐。尊重是充分认同百姓有表达自我情志的合法性,对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祈所盼感同身受,能理解百姓疾苦,才可以得到民心。理解是通过隐含在乐声、歌辞中的委婉表达,体察百姓在生产生活中的期待,认可百姓赞美或批评的合理性,就可以体察民情。恰当引导是以礼别异、乐合同的方式,鼓励百姓将喜怒哀乐的表达保持在合理的限度之内,发乎情止乎礼义,形成中和之音,合乎稳定顺畅的社会秩序。
采诗观风并非是单向地从民间采诗,更是借助采诗了解民间疾苦,将之作为自下而上的社会反馈机制。乐官整理民间流传的歌谣,使之更加优雅整齐,成为官方推行的经典曲目,在重要典礼上演唱。如《诗经》中的《关雎》《采蘩》《采蘋》等歌诗,原本是周南、召南地区的民歌,经过乐官的整理后,在燕礼、射礼、乡饮酒等礼仪中广泛使用。西汉的郊祀歌是汉乐府吸收赵代秦楚民歌整理而成。唐宋教坊演奏的新乐、俗乐和散乐是收集整理全国各地及周边民族的音乐而形成的新曲目。借助采诗观风,中华文化能够做到雅俗共赏,形成了既有经典流传又有艺术活力的文化生态。
作为治理模式,采诗活动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行政管理策略。中华文明强调民为邦本,两周设计的行政纠错机制,是期待自下而上地对天子进行劝谏,使之尽可能避免决策失误。《国语·周语上》记载,邵公谏厉王弭谤时说:“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中国古代采诗观风的制度形态早期中国所形成的采诗制度,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官员用采集、整理或者创作的歌诗委婉劝谏,相互讽喻,共同改善行政措施。有了系统的劝谏、规劝、补察、教诲,以期避免重大的决策失误。
诗具有美刺功能,美是对朝政进行颂美,刺是对决策进行批评。因此,采诗、献诗甚至作诗,常以美、刺两个维度来衡量诗的功用。秦汉之后的行政体系,因更多采用奏疏、谏议的方式讨论得失,音乐、诗歌委婉含蓄批评朝政的功能逐渐淡化。但士大夫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依然期待诗歌能够担负起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功能,恢复乐治传统。白居易曾呼吁重设采诗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元好问也主张以诗存史,以诗写风土人情、兴亡成败,强化诗的美刺功能,倡导采诗以观得失、作乐以为教化的乐治理念。
因此,采诗观风的核心意义在于建构自下而上的反馈机制和自上而下的教化机制,充分发挥文艺的认识作用、审美作用和教育作用,作为国家治理理念的组成部分。今天,我们可以借鉴古代采诗观风的实践经验,深入田间地头,了解百姓的喜怒哀乐,吸收新的文艺养分,推陈出新,精益求精,创作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艺作品。
来源 |《人民论坛》杂志10月下
原标题| 采诗观风:古代中国的乐政和乐治
作者 | 陕西师范大学国学研究院教授曹胜高
新媒体编辑 | 常嫦、王锦谚(实习)